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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旅行社导游因《旅游法》实施收入减少纷纷怠工喊改行

《旅游法》实施前,导游算得上是高收入人群,月入过万的导游比比皆是。新法实施前,导游的收入主要是靠回扣,以及旅行社每天100元左右的接团费。新法实施后,虽然深圳旅行社将接团费提高至250元/天、300元/天和350元/天等三个等级,但导游的收入仍减少至之前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一纸协议,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保,收入主要靠接团费,这是目前大部分导游的生存现状。《旅游法》的实施,斩断了导游的灰色收入。收入锐减,薪酬制度又未改变,面对这种窘境,有些导游宁愿在家闲着也不愿带团,更多的导游持观望态度。“导游收回扣等同受贿,最高可判20年。”袁先生说,光是这一条规定,就让导游们觉得“压力山大”了。据他了解,《旅游法》正式实施后,一直没有旅行社和导游敢顶风作案。导游带团时的压力也增加了不少。虽然没有了“回扣”,但大部分导游都认同《旅游法》的出台,同时他们希望能有配套的细则,保障他们的基本收入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