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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旅游旺季哈尔滨旅游市场面临导游供不应求

       深圳华侨城旅行社最新旅游新闻报道新旅游法实施前,哈尔滨市导游的收入构成主要为两部分,一是购买商品、自付费项目等的回扣,二是旅行社每天的接团费。还有一些旅行社在和导游签订合作协议时,根本不提供接团费,导游的收入完全来自于购买商品、自付费项目的回扣。新旅游法有关不得安排购买商品、取消自付费项目等规定,给导游群体带来巨大打击。以往依靠把游客带到指定网点购物,从而赚取提成的哈埠导游,一下子被套上了“紧箍咒”,失去主要收入来源,月收入从万元以上降到二三千元,旅行社为导游设立的薪酬机制需要在新的磨合中完善。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的导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专职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有固定的基本工资,由旅行社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另一种是兼职导游,未与旅行社签订用工协议,也没有保底工资和五险一金。新旅游法实施前,各旅行社导游的主要构成为兼职导游。一些规模较大的旅行社声称自己拥有专职导游上百人,其实专职导游也就十几个人,其余都是兼职导游。导游这个曾经的高收入群体,在整体收入锐减的情况下,能否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取决于用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稳定队伍留住人才。让导游人员有团队感和长远的职业规划,这应该是新旅游法带来的新课题。新旅游法的出台,虽然让习惯了带游客购物并从中获得提成的导游们感到失落,但这部法规为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希望和这部法律相配套的细则能早日出台,使法规在保障游客权益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兼职导游们的基本收入和权益。

       为了拢住导游队伍,一些旅行社纷纷提高导游的接团费。按路线不同,有的接团费为每天200元,有的为300元。但很多兼职导游对此并不感兴趣,纷纷考虑转行。从目前情况看,如果想完成冰雪节期间该旅行社的地接任务,现有导游就要忙得“脚打后脑勺”。而对于一些小型旅行社,由于平时的导游人员储备就不多,面对即将开始的冰雪旅游季,已经闹起了人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