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网站
登 录 | 注 册

国家旅游局规范旅行社网络交易平台

国家旅游局发布《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将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网站、交友软件的广泛应用,大量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揽客信息,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热点,这也给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国家旅游局首次把网络经营者作为重点规范检查的对象,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很多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自然人等,都在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组织旅游活动,并不受监管。如果市民选择无正规资质的旅游机构或个人推荐的旅游产品,一旦出现纠纷,游客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要求》对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分类、交易流程、经营的基本要求、服务的基本要求、对旅行社的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适用于为旅行社和旅游者提供旅行社产品交易信息及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规定平台应要求旅行社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证明,并每年定期验证,确保其身份的合法性和资质的有效性。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信息和数据服务的要求、交易服务的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处理。其中,信息和数据服务方面要求,平台交易双方数据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3年,可查询的交易数据保存时间自交易发生之日起不少于3年。售后服务方面要求,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制定有效的售后服务流程;设置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建立在线留言等交互方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旅游者提供评价旅行社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渠道。

《要求》制定及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导游队伍的整体形象,提高旅游行业服务水平,规范深圳旅行社经营行为,有利于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